学校办公室部门职责
发布时间:2025-06-03 11:43:48
学校办公室是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综合职责部门和办事机构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发挥综合协调、参谋助手、督促检查和服务师生等职责,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统筹、规划、督办、处理、执行、反馈等管理服务保障;跟踪、督办党政联席会、校长办公会等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并向领导反馈等工作。设主任1人,助理1人,科员3人,共5 人。
1.主任:主持学校办公室全面工作。协助主要校领导组织、协调、检查、督促各部门的工作,对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进行督办落实;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和廉政工作;落实法治工作,规范部门管理,推进依法治校;舆情管理及报送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2.助理: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,负责涉及多部门的协调牵头工作和全校重大工作;陪同领导检查调研的工作情况汇总及报告;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;负责督查、督办工作;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和教育有关统计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3.科员 1:落实秘书、会务、会议记录,文件审核、发文,档案管理,保密、机要管理、值班安排;协助开展教育厅年检工作,负责学校大事记记录工作;管理学校机要件以及学校的证明、介绍信等文件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4.科员 2:负责校领导内勤、会务工作、会议室管理;协助完成接待工作、信访工作、部门资产管理工作;协助开展教育经费统计、民政厅年检、做好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、办学许可证的年审、换证等工作;协助开展工会、教代会有关工作;协助全校大型活动相关费用统计、管理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5.科员 3:负责公文流转,收文、文印、信件、阅览室管理、图书管理;负责报纸、杂志的征订、收发;学校有关邮政信件、包裹和邮件的收发等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